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,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会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。
一、组成人员
主 任:侯长林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负责人
汪 漻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
副主任:赖 全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
分管研究生管理工作
委 员:罗 静 铜仁学院副校长
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负责人
梁成艾 研究生院院长
皮坤乾 国学院党总支书记
党的建设学科负责人
冉光仙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负责人
龙金菊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负责人
张新昌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
秘 书:杨 伟 硕士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
二、工作职责
1.审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。
2.审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3.审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。
4.审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开题、答辩等环节。
5.审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。